一、參合農村居民因意外傷害住院的,住院3日內持患者合作醫療證、身份核定表到縣人壽保險公司理賠科備案。
二、已辦理意外傷害備案的參合患者,被保險人先行墊付醫藥費用,治療結束出院后提供以下資料,到縣人壽保險公司理賠科申請理賠。
1、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成年人未辦理身份證的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帶照片的戶籍證明)。
2.若由代理人代為申請保險金(代理人應為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),除攜帶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,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、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村委會開具的被保險人與代理人的關系證明信。
3.被保險人的《合作醫療證》原件及復印件、村委會證明。
4.住院醫藥費用原始發票、費用明細清單、住院病歷復印件(均需加蓋專用章)。
5.已從其他途徑獲得補償或賠付的,需提供相應機構或單位出具的醫藥費用結算證明。
6.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調解書(發生交通事故情形時提供)。
7、其他對于保險責任事故性質認定有關的資料。
8、被保險人本人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(被保險人為未成年的需提供申請權人的銀行卡折并提供關系證明)。
地址:青縣新華橋西200米路北
電話:0317-4025907 |